重庆:传统村落里话新年******url:https://m.gmw.cn/2023-01/12/content_1303252016.htm,id:1303252016
↑1月11日在“山村喜事多”活动上拍摄的书写春联活动。
当日,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中坝村在村中有百年历史的“廖家大院”举行“山村喜事多”活动,村民围坐在一起话家常、畅想新年目标,热热闹闹迎新春。
新华社记者 唐奕 摄影报道
↑1月11日,村民在“山村喜事多”活动上聚在一起晒太阳、话家常。
↑1月11日,志愿者在“山村喜事多”活动上为村民剪窗花。
↑1月11日,志愿者在“山村喜事多”活动上为村民拍摄新春全家福。
四川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及生育数量限制******
中新社成都1月30日电 (记者 王鹏)记者30日从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近期印发。《办法》取消了是否结婚的限制,同时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
四川省卫健委称,完善生育登记制度,是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内在要求,是完善国家生育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育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
在此背景下,《办法》对2019年3月20日出台的《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共十六条。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取消了对登记对象是否结婚的限制条件,将生育登记的重心转移到生育意愿和生育结果上来,回归人口监测及生育服务本位。
此外,《办法》取消了生育数量的限制。《办法》规定,凡生育子女的公民,均应办理生育登记。
《办法》自2023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