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山东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扩容扩能******
我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持续扩容扩能
积极采购发热诊疗药物、抗病毒药物、血氧仪、氧气罐等,提升医疗配置
本报记者 蔡明亮
“这两天感觉有点喘不上气,社区配备了血氧仪,对我们这些有需要的老人来说就是‘及时雨’。”1月5日一早,青岛市李沧区李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台血氧仪“到岗”,大崂路社区居民刘美玲来测量血氧饱和度。
“刘阿姨,您血氧饱和度在95%以上,是正常的。我给您开一些止咳化痰的药物,您平时多喝水,近期不要剧烈运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夫于清章仔细叮嘱刘美玲老人。
随着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的推进,防控工作重心转向“保健康、防重症”,我省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社区疫情防控体系、分级分类做好健康服务、及时响应居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
社区处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我省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扩容扩能,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口前移”作用,不断提升社区医疗救治能力,截至目前,全省5万多家村卫生室和2000多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实现接诊发热患者全覆盖。同时,积极采购发热诊疗药物、抗病毒药物、血氧仪、氧气罐等,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配置。
青岛市李沧区科学调度医护资源,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储备。在李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30台血氧仪一起“到岗”的,还有肺功能仪、心电监护、抢救车等医疗设备和新三联、旧三联等急救药品。
“我们把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按照年龄、基础疾病、疫苗接种情况等分类标记,建立了台账,做好必要的医疗服务保障。我们手机也24小时开机,可以随时为他们提供在线问诊服务。”李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纪彩霞介绍,中心已成立8支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重点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目前,680份装有布洛芬、抗原检测试剂等用品的“爱心药物健康包”发放到60岁以上老人手中。
“这里紧邻济南西站,为应对春节期间大规模人员流动可能带来的新就诊高峰,我们提前储备好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四类药品,尽可能满足上千人两周以上的基本用药。”济南市槐荫区兴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前告诉记者。该中心前期已将原有发热哨点升级改造为发热门诊,并设置了6张留观床位。
在济南高新区,孙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忙着“搬家”。“为了更好地服务居民,我们搬到了济南高新东区医院(山东健康集团济南医院),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设备调试工作。”该中心副主任李加智介绍,他们将与医院共享医疗设备资源,患者能够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到二级医院的医疗条件,“而且旁边就是医院急诊科,楼上就是ICU,开展急救工作也将更方便。”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社区各种药品充足,布洛芬、连花清瘟等药品储备数量能充分满足就医需求,不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备好了新冠病毒感染中药协定处方方剂。
“线上就医,足不出户就能买到便宜药,真不错!”1月9日,济宁市任城区金城街道兴东社区居民陈丽丽在居民微信群里向邻居们分享自己的就医经历。济宁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出“在线问诊+零加成购药”服务,居民只需关注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线上服务”就可足不出户享受家庭医生的在线诊疗和网格员的线下送药服务。送药服务可同时满足居民防疫用药和其他一般性用药需求。与此同时,中心还在社区开设一点多用发热便民医疗服务点,在居民家门口提供便利就医服务。
为更好地服务社区,我省还要求医疗机构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几日,诸城市整合统筹医疗资源,协调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城区医院,适当安排医务力量到社区一线帮扶。
记者从省卫健委了解到,随着医疗资源的有效补充和分级分类诊疗体系发挥作用,我省各级医疗机构就诊发热患者数量持续下降,基层就诊比例持续上升。
(记者 李丽 王健 张晓帆 王浩奇 张鹏 参与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