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词和宋代词人,真的很有趣!******
中新网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上官云)《清平乐》《梦华录》……近年来,随着上述影视剧的热播,宋代的习俗、风土人情等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
宋代的衣食住行是怎样的?中央民族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宋词里藏着故事(二)》作者之一黄鸣认为,很多宋词中记录了宋代生活的片段,也反映出了作者的性情。
就像苏轼,性格中既有儒家那种传统的责任感以及刚直的品性,为人又乐观豁达,是中国古代儒释道三家贯通的代表性人物。他懂生活、热爱生活,还发明了赫赫有名的“东坡肉”,流传至今。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制图:张舰元淡泊名利的林逋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这首脍炙人口的《山园小梅》,作者就是宋代词人林逋,“梅妻鹤子”的典故也与他有关。
“宋代初年,林逋生于吴越之地,从中年起就隐居在杭州西湖边的孤山中,二十年不入城市。”黄鸣说,林逋将整个人生都寄寓在了青山之中,真正拥有一种淡泊名利的个性。
多年来,林逋一直不仕不娶,终生只爱两件事:一是种梅花,一是养鹤。“世人送了个一个雅号‘梅妻鹤子’,他做了一辈子的单身隐士。”黄鸣解释。
林逋对梅花的推崇,也可以让人们看出这位隐士人品的高洁。《山园小梅》不过寥寥数语,形神兼备地写出了梅花的丰姿,堪称咏梅绝唱。
“宋仁宗曾征召林逋入朝为官,但他固执的拒绝了一切头衔,宋仁宗只好惋惜作罢。在我看来,林逋的隐居是真隐。”黄鸣说。
苏轼性格中的豁达与责任感
说到宋代词人,必定会提到苏轼。黄鸣认为,苏轼性格中既有儒家那种传统的责任感以及刚直的品性,为人又乐观豁达,是中国古代儒释道三家贯通的代表性人物。
比如,苏轼被贬到南方,岭南有瘴气,但他在给参寥子的信中说“北方何尝不病”,黄鸣认为,这说明了苏轼的豁达,“他还写道,‘参寥闻此一笑,当不复忧我也’,很想得开。”
黄鸣觉得,今天我们仍然可以从苏轼的为人、著作中得到启示。比如现代社会生活节奏快,压力大,很多人心理上会出现难以调适的紧迫感,但苏轼恰恰就是最会调理心情的那个人。
“他很善于给自己减压。被贬到黄州时,有一次苏轼和朋友去沙湖游玩,看到一条小溪,水往西流,他很快心有感悟,写了一首著名的词。”黄鸣说。
图片来源:中国新闻网 制图:张舰元这首词中提到,“谁道人生无再少,君看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黄鸣说,在苏轼看来,就算我们年纪大一点,也不必因为一时的挫折放弃希望。
黄鸣还讲了另外一个故事。苏轼住在惠州嘉佑寺时,曾在松风亭附近散步。他想去看看这个亭子,但距离尚远,自己又走得很累。是一口气走到松风亭再休息,还是原地休息后再走?纠结之后,他想通了:想歇随时就可以歇,何必执着于去松风亭再休息呢?
“生活中,我们往往觉得要不达目标誓不罢休。但苏轼给我们一种启发,随时都可以休息,这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目标。由此可以看出,苏轼对生活真意理解得非常深刻。”他说。
一位热爱生活的词人
其实,苏轼本身就是一个很有趣的人。在网络时代,与他有关的话题也时不时登上热搜。
“少年时代,苏轼读书相当勤奋。”黄鸣说。现在有的家长会因为孩子淘气、不听话而头疼,苏轼、苏辙小时候也有类似的情况,苏轼的母亲程夫人却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程夫人采用的是言传身教法:她经常叮嘱家中的小孩与仆人,不要捕杀鸟雀。长此以往,苏家宅院里的鸟雀都不怕人,将巢筑在花木的低枝上,珍贵的桐花凤鸟也成群结队而来。
她也极有原则,家中仆人在租来的宅子内偶然挖出两个大罐子,想要打开,程夫人连忙制止,并令仆人原地埋藏。这些事情春风化雨般地被年幼的苏轼看到,终身铭记。
“在历史上,苏轼确实有点‘大嘴巴’,得罪的人很多,这也是他后来被贬时,那么多人落井下石的原因之一。”然而黄鸣认为,这也证明了苏轼是个敢言敢说、有原则的人。
总体来说,苏轼懂生活、热爱生活,在黄州时没什么钱,就去买便宜的猪肉,顺便发明了一种烹饪方法,就是赫赫有名的“东坡肉”,流传至今。
宋词中的衣食住行
实际上,很多宋词作品往往是作者真性情的自然流露,也展示出他们最贴近生活的一面,默默地记录了宋代生活的许多片段。
“宋词里藏着故事”系列。图片来源:出版社供图“唐宋女子喜欢穿大袖衫子,宋代理学兴起,风气相对保守一点,女子一般会在这种衫子里加一层夹衫。”黄鸣说,李清照写过一首《蝶恋花》,其中便提到“乍试夹衫金缕缝”。
黄鸣介绍,再比如说,女性爱美,喜欢留指甲、染指甲,这在古代也是一种装饰风俗。著名的“守宫”,就是一种染指甲的染料。南宋词人刘克庄有一首咏海棠的词,就提到“滴尽守宫难可染”。此外,凤仙花也可以用来染指甲,在宋词中也有反映。
“像发髻样式、簪钗、步摇,以及脂粉、戒指、玉佩等等,这些在宋词中都有反映,可以说,宋词中所记载的事物,就是当时人们生活的一部大百科全书。”黄鸣称。
在今天,读宋词、了解宋代词人的故事有什么意义?在《宋词里藏着故事(二)》中,黄鸣写道,“这一个个历经千百年而历久弥新的词人形象,能启发我们的文思,壮大我们的胸怀,开阔我们的眼界——原来这人世间,还曾有这么一些有趣的灵魂存在过。”
“古人和我们的生活相差较大,但很多情感是共通的,当你通过他们的作品,看到各种各样的人生,就有可能忽然被某种似曾相识的情感击中内心,也能得到一些启发。”黄鸣称。(完)
东西问|尹仑:中国民族传统知识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 中新社昆明12月14日电 题:中国民族传统知识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 ——专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尹仑 作者 陈静 全球生物多样性的热点地区,往往也是文化多样性富集地区。中国是世界12个生物多样性大国之一,文化多样性亦非常丰富,56个民族创造了众多保护和利用生物物种资源的传统知识。这些传统知识不仅有巨大的商业与经济价值,还对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 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举行之际,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土著与传统知识专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尹仑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探讨中国各民族传统知识如何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传统知识”等议题。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什么是传统知识?中国民族传统知识中蕴藏了哪些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智慧? 尹仑: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定义,传统知识是指在长期的经验基础上形成的、适应地方文化和环境的知识、创新和实践。它属于集体,可以通过书面形式代代相传,也可以通过歌曲、传说、谚语、信仰、习惯法和土著语言表达。 在中国生态环境部2014年发布的《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分类、调查与编目技术规定(试行)》中,传统知识被划分为五个类别,分别为:传统选育农业遗传资源的相关知识、传统医药相关知识、与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的传统技术及生产生活方式、与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文化、传统生物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知识。 例如,在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德钦县,当地藏族民众形成了以神山卡瓦格博(云南最高峰)为核心的传统信仰体系,这一神山信仰体系包括周边的300多座神山。村民相信神山上包括动植物在内的一切都属于神山,是不可侵犯的,如果擅自猎取或采伐,将惹怒神山,用暴雨和泥石流对村庄进行报复。在此基础上,当地藏族民众形成了禁止在神山砍伐树木,盗挖药材,污染泉水、河流和湖泊等相关传统习惯法。这些传统习惯法在客观上保护了神山及周围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资源,形成了事实上的自然保护区。 游客在观景台欣赏梅里雪山美景。李嘉娴 摄再以传统选育和利用农业遗传资源的相关知识为例。生活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基诺山的基诺族,从事以陆稻种植为主的轮作农业。当前,基诺族的轮作农业中保存着陆稻品种96种,根据其成熟时间和特点,划分为早熟品种16种、中熟品种35种、晚熟品种20种、糯稻品种25种,并在不同海拔高度和气候条件的土地上,按照不同年份种植不同品种,以追求粮食产量最大化。通过长期积累的认知经验和知识,保护和促进了基诺山陆稻品种的多样性,并进一步孕育了当地以陆稻种质资源为代表的农作物遗传多样性。 可以说,中国各民族传统知识在客观上保护了当地生物遗传资源的多样性,使这些地区成为保存和利用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的“基因库”。这一“基因库”富有生命力,处于动态的变化和发展中。 广东南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工作人员在安装红外相机,用于监测拍摄野生动物。该保护区是最大的生物物种基因库。陈骥旻 摄中新社记者:对于中国和世界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传统知识起到何种作用? 尹仑:传统知识在自然保护中的价值与作用,受到了COP15的重视。《昆明宣言》的17条承诺提到:“加强和建立有效的保护地体系,采取其他有效的区域保护措施和空间规划工具……认识到土著人民和地方社区的权利并确保他们充分有效参与。” 中国各民族生活在复杂多样的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中,包括森林、沙漠、高原、冰原、旱地、海滨等,世世代代积累形成了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相关的传统知识,并随着生态环境与社会文化的变迁不断发展和创新。 传统知识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发挥什么作用?以传统知识中的生态习惯法为例,不仅有通常理解的、直接对动植物进行保护的传统信仰和行为准则,也有对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进行分类、储藏、有效利用、综合管理、惠益分享和促进发展的传统知识和技术实践。 因此,对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而言,传统生态习惯法不只是单一的保护准则,更是一个综合治理体系。例如地处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澜沧江大峡谷的佳碧村,存在一种历史悠久的传统群体性组织“姐妹会”。“姐妹会”制定了封山育林的村规民约,禁止砍伐树木和破坏森林植被,确定了封山育林的森林、树种、海拔和山坡位置,有利于高海拔地区树木和整个森林的生长。同时,“姐妹会”开展植树造林,最大程度恢复树种多样性,维护了整个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 综上所述,中国各民族有着维护生态平衡、保护自然环境的传统知识,并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与生物遗传多样性相关的生态习惯法,促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并进一步在生物物种资源保护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高级别会议正式通过“昆明宣言”。刘冉阳 摄中新社记者:COP15第二阶段会议已经召开,您对未来如何更好发挥中国民族传统知识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的作用有何建议? 尹仑:正在举行的COP15第二阶段会议将通过“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该框架中的2030行动计划具体目标13提到:“确保通过相互商定的条件和事先知情同意等方式,公平、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所产生的惠益。”因此,我们应该思索“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的传统知识”这一主题,在相关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中承认并纳入生态习惯法的有益部分,从而实现传统知识及其生态习惯法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的主流化。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开幕。余瑞冬 摄在生物多样性保护进程中,相关行动计划和地方性法规都提及了传统知识。2010年9月发布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指出,要开展试点示范,抢救性保护和传承相关传统知识,探索建立生物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协调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保护、开发和利用的利益关系。同时,调查少数民族地区与生物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实践,建立数据库,开展惠益共享的研究与示范。 2018年9月,云南省率先制定和颁布了中国第一部地方性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这一条例虽然提到了传统知识,但只是个别条款的原则规定,缺少可执行的细则及措施。 当前,印度、巴西、南非、马来西亚等国已制定生物物种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法律和制度,逐步开始承认和接受原住民、世居民族、土著民族和地方社区等传统民族社会的生态习惯法和制度,并将其融入现代环境法律体系。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在“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下,进一步探索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保护获取与惠益分享的特殊路径和专门制度。例如,中国可在生物多样性资源和传统生态文化丰富的云南,基于相关传统知识,形成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地方机制,并将其进一步纳入《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中,弥补其不足。传统知识介入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建设,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就有法可依,可以从根本上防止生物物种资源流失。(完) 受访者简介: 尹仑,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土著与传统知识专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生态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云南中心研究员,西南林业大学地理与生态旅游学院研究员,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主要从事气候人类学、民族生态学、灾害风险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和生物多样性法治建设等问题研究。出版以《气候人类学》为代表的专著4部,在CSSCI和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2篇,累计公开发表学术成果300余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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